一、《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 名称的填写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注册注意: ①建议至少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我们将按您所填写的顺序依次查重,以首先不重名的名称为核准使用的名称; ②名称中的行业特点应与主营行业相一致,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例如:主营销售百货,那么名称应以商贸或经贸为行业特点;主营科技开发业务,那么名称应以科技为行业特点。 申请跨行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应当作为主营行业。 ③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的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 二、《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的填写方法: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应当明确被授权委托的代表或代理人、授权权限及授权期限,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注: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名,投资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应粘贴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长期居留证、港澳台同胞回乡证、军官退休证等表明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文件。 三、提示 (一)公司名称有效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 预先核准的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 (二)公司名称延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 申请名称延期应由全体投资人签署《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延期申请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三)公司名称注销 1.申请人可以在名称有效期内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预先核准名称。申请注销名称时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名称注销申请表》并同时缴回《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及其附件《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后,登记管辖机关因申请人改变拟设企业登记事项而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向原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预先核准的名称,名称注销程序依照前款规定。 名称注销后,申请人应向变更后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重新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四) 补发名称核准通知书 《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丢失的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补发申请表》。 (五) 变更投资人 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投资人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投资人有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投资人部分变化的,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同时缴回《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及其附件《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全体投资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②投资人不具备投资资格的,应当退出或更换投资人。 ③使用投资人姓名作为公司名称字号的,该投资人退出投资的,应当重新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六)变更代表人或代理人 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时,投资人指定的代表人或代理人与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时的代表人或代理人不同的,应当由全体投资人重新签署《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七)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 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预核名称的主营业务、投资人或字号许可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企业信息调整。 申请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的,申请人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因投资人部分改变申请调整信息的,申请人还应同时缴回《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字号许可方式改变的还应重新提交授权(许可)文件。 特别提请注意:全体投资人发生变化的,或因前述信息调整导致公司名称构成发生变化的或导致同行业内公司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登记机关不予调整企业信息,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公司名称的一般性规定 一般性规定: (一)公司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公司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股东(出资人)投资资格的有关规定 完成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后,您就要开始准备登记材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