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香港公司做账报税,有一些税是不可以算进计入成本款项
顺利注册香港公司后,须在18个月内的任何时间进行第一次做账。根据香港会计准则,香港公司在做帐报税时,公司运作损耗的支出可计入成本,但是不能把以下款项的支出计入成本。
1. 公司资本的任何亏损及撤回;
2. 不是为了产生利润而付出的支出;
3. 用于改进方面的成本及任何资本性的开支;
4. 公司股东或其他员工的家庭开支及私人开支;
5. 支付给股东、股东的配偶、合伙人以及合伙人配偶的薪水、利息等;
香港公司做账报税哪些是不能计入成本的款项?
6. 在支出后可以或可能再次回收的资产及款项(保险与存款);
7. 对产生公司盈利无任何促进作用的固定房产支出和租金及相关费用;
8. 根据税务条例缴纳的各种税款(薪俸税可计入成本);
这八类支出是不能够当做公司运作成本来做账,特别注意香港公司因雇佣员工而缴纳的薪俸税可当做成本来做账。因为香港公司在会计年度的做账报税工作比较繁重,做账报税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香港公司未来的发展和所有者的声誉,所以在做账报税时,香港公司最好委托专业的会计师机构或公司代理所有做账报税的事宜,欧记商务值得你的信任。
Copyright © 2010-2013 【欧记商务】 版权所有,严禁侵权,违者必究!All Rights Reserved!严禁仿站,违者必究!
服务热线:189 2386 2391 189 2383 7259 企业QQ:2880979030 版权所有,欧记商务 ICP许可证号: 粤ICP备130858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