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香港公司代表处,或者在大陆进行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公司或者外商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时,中国政府会要求香港公司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就是要求香港公司在香港进行律师公证。
香港公司公证即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是指香港签发的文件用于内地。香港签发的文件用于内地就必须公证,公证必须找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章,否则无效。
香港律师公证范围
个人文件类公证:
身份证明,国籍、身份证资料、护照资料、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证明为物业登记业主或企业股东或董事;证明收入,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香港公司或香港人士在国内处理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应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公证文件:
(1) 企业登记注册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3) 法人代表证明
(4) 公司章程
(5) 董事会决议
(6) 企业年检表
(7) 企业纳税单
企业证明书类别:
有限公司国际律师公证,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无限公司国际律师公证,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及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
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成立香港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
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在国内成立办事处:
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