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事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与事件

大陆的深圳公司注册制度改革基本模仿香港公司注册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20 13:11:37

2013年3月1日开始,酝酿三年有余的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此后,在深圳注册成立一家企业,不再需要向审批部门提交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也无需应付繁琐的年检程序,“注册程序最快在3日内便可完成”。

指导这一改革措施的纲领,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该《规定》旨在建立以“营业执照”为中心,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监管与自律相统一的商事登记制度。


柠檬会计认为,公司登记制度改革基本是模仿香港的工商登记制度,尤其是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的黑名录等措施,基本是完全模仿香港的相关制度。而在2013年1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李克强总理明确表示,工商改革的下一步措施包括:一是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条件。二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三是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四是放宽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五是实行“先照后证”。即除国家规定的供电企业审批、医疗机构审批、成品油经营审批等27个工商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先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再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涉及后置许可项目市场主体,可先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六是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七是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八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九是支持家庭农(林)场发展。十是简化登记注册程序。十一是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十二是改革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十三是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限。


欧记商务认为,公司登记制度改革基本是模仿香港的工商登记制度,尤其是以下最引人注意的三点:

第一、“改革之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第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业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第三、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的黑名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向社会公布。“一址一照”将改为“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即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两个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与住所在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不同地址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工商部门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


其实香港的工商登记制度,早已采用上述的方法,因此,我们基本可以肯定中国大陆的工商、税务改革方向应该是朝向相关的工商、税务制度。


同时,据部分媒体报道:实践证明,取消注册资本的限制,将极大促进人们创业的热情。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例如美国,除了金融企业等特殊行业外,都没有要求注册资本的最低额。而我们国家,在一些地方早也进行了试点,例如,青岛市今年制定相关改革方案,放宽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范围,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企业设立的首期出资零首付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佛山市顺德区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与实缴备案相分离,允许“零首期”成立公司;深圳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今年1~9月,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0.50万户,其中新登记各类企业24.76万户,同比分别增长21.90%和30.57%。可见,对注册资本放宽要求,迸发的市场活力是极为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