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不当的情形
商标注册不当分为违反商标法一舶禁止性或限制性条款的注册不当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注册不当.这两类商标注册不当在撤销程序上有区别。
1、反商标法一般禁止性或限制性条款的注册不当
(1)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
(2)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以白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4)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
(5)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这是指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未作明确规定而实际存在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抢注他人独创的并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使用范围且为商标使用投入了大量广告费用的末注册商标、以及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2、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注册不窜
(1)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末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子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容易导致混淆的;
(2)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于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表示的地区.误导公众,且商标的注册是非善意取得的;
(5)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这里所指的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指除商标权外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民事权利。
(6)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
(二)撤销注册不当商标裁定程序
1、城销因违反一般禁、限条款注册不当商标裁定程序
商标局一旦发现有此类注册不当的商标,即使在无任何人请求撤销的情况下,也应撤销该注册商标;除了商标局可以主动撤销外,商标评审委员会也可以应申请人的请求裁定撤销。
请求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人,不像注册商标争议那样有严格的限定,而是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一船禁、限条款.都可以提出撤销许册不当商标的请求,既不要求是利害关系人.也不要求是在先的商标注册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请求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应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湖申请书.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请求。
2、撤销损害他人合法权利注册不当商标裁定程序
请求撤销这类注册不当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这不同于前述撤销违反一般禁、限条款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注册不当商标裁定程序的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这一类撤销注册不当商标裁定只能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提出撤销这一类注册不当商标的期限须在商标核准注册5年之内,即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是5年,超过5年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即具省不可争议性。